2007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积极走进矛盾、破解矛盾,取得了一定成绩,确保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和房地产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截止2007年年底,我市房地产总投资145602万元,同比增长27.8%,施工面积57.5万㎡,同比增长5.8%,其中新开工面积59.2万㎡,同比增长8.6%,竣工面积41.3万㎡,同比增长13.5%,房地产税收达15315万元,占全市税收的16.8%,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做出了贡献。
一年来,我局在认真做好住房保障各项工作,大力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同时,集中精力进行了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中发生的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一是时代广场业主委员会重组工作:永康市时代广场由金华中兴房产开发建设,业主委员会自发成立后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引起了许多错宗复杂的矛盾,造成多次集体上访甚至是伤害事件。针对这一情况,我局会同街道等相关单位深入群众,直面矛盾,经过数十个日日夜夜,开了三十多次会议,终于为时代广场业主选出了新的一届业主委员会,整个选举过程历时20多个小时。二是“九龙·锦湖苑”一期业主因商品房几年不能竣工交付事宜集体上访事件的调处。下面,我们重点介绍妥善处理“4.19”赴省集体上访事件的调处工作。
2007年4月19日,永康“九龙·锦湖苑”一期购房户90多人赴省政府集体上访,要求解决商品房验收交付、办理“三证”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等问题。事件发生后,副省长陈加元作出专门批示,要求永康市慎重处理该事件,挽回影响。金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俞流传专程前往永康调研、督办。为了彻底解决“九龙·锦湖苑”三年多来悬而未决的房屋验收交付、办证问题,我们走进矛盾、走进困难,采取了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动用了一切可以动力的手段。我们的做法是:
1、摸清症结,明晰思路。据调查,制约“九龙·锦湖苑”房屋验收交付、办证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开发商浙江广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支付1300多万元的施工工程款、建筑设计费、监理费,从而造成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都不肯参与验收;二是交房验收耽搁时间过长,积累的问题很多,特别是浙江广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诚信度太低;三是业主人数众多,利益矛盾交织,思想统一较难;四是政府如何强制性监督开发商等组织验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五是这一事件社会关注度高,处理起来难度也很大。从商业操作的角度讲,这样的房产已进入“死胡同”,广大业主已面临巨大的投资风险。为此,我们打破常规思维和常规做法,本着有理、有利、有节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矛盾解决机制。
2、理顺机制,协同作战。我市成立了由市建设局、纪委、市委办、市府办、信访局、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地税)局、环保局、供电局、东城街道等15个单位组成的“九龙·锦湖苑”一期房产问题处理协调小组,我局也成立了由局长、局党委书记应跃进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张汉平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九龙·锦湖苑”一期房产问题处理协调小组。我局打破常规、特事特办、主动出击、上门服务,全力负责事件协调解决。四个月来,我局先后召开或参与召开各类协调会20多次。我局与质监站相关人员赴省建设厅及建管局,汇报该工程情况,请求予以协调,并电话联系金华市建设局姚栓柱副局长及东阳市建管局包局长等领导,就九龙验收事宜请求做施工单位浙江野风建设集团公司的工作。
3、主动出击,集中攻坚。能否顺利进行房屋竣工验收关系整个事件处置的成败。为此,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单位相互沟通、左右协调,通过省建设厅、金华市建设局、东阳市建管局等单位做施工单位东阳野风公司的工作,最终使施工单位在支付工程款要求尚未考虑的情况下同意参加验收;通过金华市中级法院向开发商广通公司施加影响,促使开发商同意参加验收;通过我们大量艰苦的思想工作和金华市有关部门领导进行沟通协调,促使监理单位致远公司同意参加验收。5月11日,开发商广通公司、施工单位野风公司、监理单位浙江致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永康市质监站等,对“九龙·锦湖苑”一期房屋竣工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了相关验收意见。在取得前期成果的基础上,我们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与设计单位省城建设计公司进行协调,我局领导和相关科室领导二次专程赴杭州主动上门做设计单位的工作,促使其于去年5月28日进行设计情况验收。在我们4个月左右时间的艰苦工作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终于在去年8月21日,由开发商广通公司代表正式向131户购房户交付了钥匙,比较好地解决好了三年多来没有解决的问题。广大购房户十分感谢我们的辛勤有效的工作,专门将印有“为民办事”的锦旗送到我局。永康市委书记徐建华和金华市委领导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